青岛市扰民标准(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

很多朋友对于青岛市扰民标准和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扰民是几点到几点可以报警

扰民晚上22点至次日6点,可以报警。

110是我国的公安报警电话,负责受理紧急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报案,并接受群众突遇的或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求助等。110公安报警电话属于特殊号码,拨打和接听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110公安报警电话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虚构警情和其他恶意骚扰行为将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接处警机制的正常运行、制约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该行为妨害了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行为人处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受理范围如下: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6、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7、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报警要注意以下三点:

1、一定要在就近的地方,抓紧时间报警,越快越好。任何有电话的单位、个人及公用电话都应为报警人提供方便。

2、报警时要按民警的提示讲清报警求助的基本情况;现场的原始状态如何;有无采取措施;犯罪分子或可疑人员的人数、特点、携带物品和逃跑方向等。打110还要提供报警人的所在位置、姓名和联系方式。

3、无特殊情况,报警后应在报警地等候,并与民警和110及时取得联系。有案发现场的,要注意保护,不要随意翻动。除了营救伤员,不要让任何人进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青岛市如何界定油烟扰民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建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即为油烟扰民,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2、

2、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

3、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青岛市房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标准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青岛市房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标准,以供参考。

房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应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和《建筑工程扬尘防治工作导则》(青建管办字〔2014〕23号)等有关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一、方案编制

1.施工前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2.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3.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施工现场围挡墙、临建设施、扬尘整治、场容场貌、卫生管理、环境保护、消防等主要内容。

二、现场围挡

1.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的组成主要由墙板、钢柱和墙体基础三部分组成,形成连续围挡墙。墙板统一使用白灰色,立柱统一使用浅灰色,不得擅自使用其它颜色。

2.一块整体墙板由9块厚度不得小于0.8mm、高度为2m、宽度为0.40m的钢板连结组合而成,墙板上下端沿口采用厚度3mm、断面宽36mm槽钢压条,将钢板依次滑入槽中,墙板与墙板之间应设置钢柱,上下槽钢压条与钢柱用螺栓连接,墙板侧边靠紧钢柱。

3.钢柱为截面为100mm×100mm×3mm方管钢,高度为2.03m,钢柱底板采用厚度不小于5mm×240mm×240mm钢板,在钢柱顶部下约0.6m处加设40mm×40mm×3mm角钢斜撑,钢柱底板四角与斜撑底部应采用膨胀螺栓与预埋混凝土柱基础连接固定,混凝土柱基础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4m。

4.围挡墙必须设置基础,基础高度不低于0.2m,宽度不小于0.24m,砌筑砂浆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严禁使用粘土、杂土砌筑。

5.建筑施工现场应使用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进行全封闭围挡,围挡墙外观应美观洁净、安全牢固,确保无歪斜、破损和乱涂乱画。

6.围挡墙内外应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

7.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可以在建筑施工围挡墙进行企业文化宣传,同时应选取建设管理理念和文明城市等内容进行宣传。宣传内容布置应合理紧凑,应尽可能地在两个钢柱间设置。宣传材料应使用广告布,不得直接在围挡墙上涂写,色彩要与围挡墙颜色相协调,达到美化城市的效果。

8.围挡墙内外应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

9.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围挡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每周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

三、建筑物围挡

1.在建建筑物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围挡,并及时整理、维护,确保严密、清洁、平整、美观。

2.密目式安全立网应封闭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封闭的高度应保持高出作业层1.5m以上。

3.密目式安全立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绑扎。

4.脚手架杆件必须涂黄色漆,防护栏、安全门及挡脚板必须涂红、白相间警示色。

四、临建设施

(一)大门设置

1.施工现场进出口应安装金属大门,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应使用电动门,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

2.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现场大门处应按要求设“七牌两图”,即施工标志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环境整治工作公示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

(二)临建房屋设施

1.临建房屋搭建前,建设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的规划部门办理临建手续。

2.安装使用阻燃型玻璃丝棉复合板材的临建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3.职工宿舍应实行单人单床,每间宿舍不超过9人,严禁睡通铺。在建建筑物内严禁安排人员住宿。

4.宿舍内配置封闭式餐具柜等生活设施,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整洁。

5.宿舍卫生制度、卫生值日表、宿舍负责人标牌应上墙明示。

(三)职工食堂

1.工地食堂设置应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有关要求,取得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炊事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并将健康证上墙明示,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3.食堂、食品储藏室门口按规定设置“挡鼠板”,高度不得低于0.6米,灭蝇装置配备齐全。

4.工地食堂操作间要使用砖混结构,不得使用彩钢板房。

(四)厕所

1.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水冲式厕所,蹲位按现场人数1:25设置,蹲位之间设置隔挡,隔挡高度不低于1.2m。

2.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喷洒药物消毒,保持清洁,无蚊蝇孽生。高层作业区应设置封闭式便桶。

(五)其他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淋浴喷头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排水通风良好,并使用防水电器。

2.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职工夜校,配备电视、报刊、杂志等学习娱乐用品。

3.施工现场应设置卫生室,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

4.施工现场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达到牢固、美观、防雨要求,及时更换内容。

5.施工现场应设置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饮水室应设置密封式保温桶,保温桶应加盖加锁,保持清洁、卫生。

五、车辆冲洗设施

1.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内侧应按要求设置车辆自动冲洗机,并设专人进行管理,工程竣工后方可拆除。

2.建筑施工现场受场地等条件因素影响,不能安装车辆自动冲洗机的,应使用高压水枪等其他冲洗装置。

3.建筑施工现场车辆自动冲洗机应安装在施工现场大门内主施工道路上。沿出车方向,洗车机两侧应各设回水坡道,在洗车机两侧设减速带。

4.建筑施工现场车辆自动冲洗机应设置沉淀池,达到重复循环用水,排水坡度要大于5%。清除污泥可采用泥浆泵除泥或刮泥机排泥等形式,污泥等废物必须经沉淀、干燥处理后,方可外运。

5.建筑施工现场使用高压水枪等其他冲洗装置的,大门内侧必须设置排水沟,确保场区无积水,污水不得外溢污染道路。

六、地面硬化

1.建筑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等区域应进行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

2.建筑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路面要满足车辆行驶要求,生活办公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方式硬化。

3.建筑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每天对道路场区进行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不起尘。

七、覆盖绿化

1.建筑施工现场内存放的土堆和裸露土地面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等材料进行覆盖或种植三叶草等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覆盖要封闭严密,绿化要及时、合理。

2.覆盖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相互连接,连接要牢固、耐用;裸土覆盖可以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黑色遮阳网。

3.建筑施工现场围挡墙设置应避开城市绿地,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绿地的,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占用绿地手续。占用城市绿地设置围挡墙时,应尽量减少对绿地的损害,并结合周边环境对围挡墙进行景观式美化,保持与原有绿化环境的协调。

4.建筑施工现场内的树木应本着保护优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原有树木和绿地。因工程建设需要迁移的,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施工现场内的树木。

5.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生活办公区等区域应进行绿化,绿化面积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绿化应当因地制宜,种植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经济合理、节水耐旱的植物。建筑施工现场严禁摆放礼节用的短期小型盆栽花卉。

八、渣土运输

1.建筑施工现场要使用密闭加盖的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控制渣土装车高度,装车高度一律不得高出车厢挡板。

2.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将轮胎和车身冲刷干净,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派人在现场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旁站式检查,确保出场车辆符合要求,不污染城市道路。

3.建筑施工现场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视频监控的安装和使用,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九、施工作业扬尘

1.建筑施工现场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放置在封闭的库房内。

2.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应搭设工具式安全防护棚,防护棚四周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有效围挡封闭,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

3.风速四级以上天气时,建筑施工现场应停止土石方开挖、锚杆打孔、建筑垃圾清理和倒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4.建筑施工现场禁止从建筑内向外抛扬建筑垃圾。

5.建筑施工现场应设建筑废料集中堆放点,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密闭式容器装存,日产日清。

十、信息管理

1.施工、监理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计算机,具备连接互联网条件,及时浏览“青岛建管信息网”,并使用《青岛市施工现场信息管理系统》,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施工现场有关信息。

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推广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并按要求联网。

十一、安全警示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

2.警示用语牌应在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加工区、生活区等醒目位置设置。

3.警示用语牌要统一规范,满足警示要求。

4.安全标志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悬挂,并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不得将安全标志集中悬挂。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GB2894的要求。

十二、综合管理

1.项目部管理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佩戴胸卡,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其他人员的服装和安全帽应有颜色区别。安全员必须穿橘黄色服装、戴黄色安全帽,并佩戴明显标志。

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及时办理暂住登记,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施工现场留宿。

3.施工现场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开工前应按规定签订计划生育协议。

4.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疫应急预案,定期对工人进行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发现疫情及时按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5.施工现场应按有关规定开办职工业校。

6.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封闭作业,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未经审批,晚10:00至早6:00,中、高考期间,晚8:00至早6:00禁止施工。

7.建设、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施工扰民,妥善处理与周边居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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