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二手房(鄂州一室一厅房出售)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鄂州市政府设立的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收缴、划拨、贷款等事宜。若是该市的职工或居民,可以在该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2、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家政府机构,成立于2001年,隶属于鄂州市住建局。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收缴、划拨、贷款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核定和调整缴存基数,指导单位和个人正确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的信息管理、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如果是该市的职工或居民,可以前往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具体而言,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办理:到柜台窗口办理、网上办理或者电话咨询。具体业务办理内容包括: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等。

3、住房公积金能用来做什么?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购买、修缮、建造住房。具体而言,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以下用途:购买新房或二手房、住房维修和装修、偿还住房贷款、支付公租房租金等。同时,如果已经离职,也可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来解决住房问题。

4、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鄂州市政府设立的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收缴、划拨、贷款等事宜。如果是该市的职工或居民,可以在该中心办理相关业务。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5、《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设区的城市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方和单位和个人,也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鄂州市公积金可以用在武汉市贷款买房吗

可以的,异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鄂州华容龙居花园有房产证吗

1、一、鄂州华容龙居花园的房产证是在鄂州市鄂城区房产局办理的,单位地址:百子西街9号。

2、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3、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4、(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5、(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6、(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7、(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8、(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9、(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