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拌黄瓜被罚款(凉拌黄瓜超范围经营)

拌黄瓜被罚5000元,你觉得合理么

合理。原因如下:

1.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被罚款,冷食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特别是凉拌菜是“高风险食物”,容易滋生微生物,所以加工的过程控制要求很严。

2.“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有法可依,罚款有据。

3.再退一步讲,倘若该行政处罚过程没有瑕疵,但合法性并非行政处罚唯一要义,合理性也同样需要被遵循。行政合理性原则是与行政合法性原则并列的基本原则,又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一项限制性补充,它要求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不仅要合法,同时也要讲理。

事件补充:近日,安徽多个餐馆因卖凉拌黄瓜被罚款。比如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因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处以 5000元罚款;庐阳区又驰餐饮店也因在网上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 5000元。在池州一网站论坛上,也有餐饮店老板发帖反映,称自己在店内"拍黄瓜"做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5000元,引发关注。

合肥餐馆卖凉拌黄瓜被罚5千,这是因为什么呢

说起凉拌黄瓜,小伙伴们应该都不陌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道凉菜,尤其是在炎热的夏天,来一道凉爽的凉拌黄瓜,可谓是再合适不过的。但是,近期合肥就有一个餐馆,因为卖凉拌黄瓜被罚5000块钱,引起了很多人的争论。餐馆之所以会因为卖凉拌黄瓜被罚款,主要是因为监管部门认为这个餐馆,并没有取得相关的冷食类食品的经营资质,凉拌黄瓜自然属于冷食,所以也就被罚款了。

很多网友在看到之后,都觉得这个处罚有些莫名其妙,其实,餐馆被罚款并不是因为卖凉拌黄瓜,而是因为他超出了营业范围,并没有取得相关的冷食类食品的经营资质。根据相关规定,餐馆在制售凉菜时,必须要办理冷食类的许可证才行,如果餐馆在最开始并没有办冷食类的许可证,但是在后期却售卖了这些凉菜,自然是违反规定的。

如果说餐馆在开始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就已经加入了制作冷食类食品的项目,那么在后期,制作售卖凉菜,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还是会碰到有一些规模比较小的餐馆,因为不知情或者是其他原因,而触犯了这项规定。在没有冷食类食品许可证的前提下,仍然在制作售卖凉菜。

当然,相关部门并不是全部都进行罚款,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处理。比如像一些餐馆,是首次发现没有许可证而制售凉菜的行为,这个时候就会对这些餐馆进行警告,并且责令整改。如果说该餐馆,无视这种行为,并且拒不整改,将会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其进行5000元左右的罚款。所以说,餐饮店在售卖食品的时候还是要仔细慎重一些,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